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控制标准的复函》(陕环函[2017]333号)、《西安市环境保护局、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规范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市环发[2017]114号)等文件要求,新建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30mg/m3,在用燃气锅炉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80mg/m3。我校在用燃气锅炉6台,改造前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10mg/m3-120mg/m3之间,超出标准要求。为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领导党委副书记李平安先后多次召开会议商讨对策,积极调研锅炉低氮燃烧技术,全面安排部署了锅炉低氮改造的相关具体工作。学校于2018年暑假期间着手准备锅炉低氮改造工作招标准备工作,于2018年9月28日完成低氮改造项目招标工作。
为确保改造工程安全有序进行,扎实推动低氮改造项目进程,后勤保障处处长张处社、副处长乔军伟组织水电保障科现场负责人及施工单位召开了动工前安全保障会。会上,施工单位根据我校锅炉现状情况,详细介绍了改造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安全保障措施等,确保改造工程按工期、保质量、保安全的完成。
为确保锅炉改造的顺利完工,保证学校冬季供暖第一时间到位。11月5日,李平安副书记及处领导对锅炉改造工程进行检查,检查期间设备运行稳定,各项参数基本正常,并现场对氮氧化物排放浓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低于30mg/m3,符合要求。
11月15日,我校长安校区按照西安市统一时间供暖,并达到西安市供热管理条例规定的供热标准,保证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至此,本改造工作顺利圆满完成,并将获得地方政府低氮改造专项财政补助。锅炉低氮改造工程不仅促进了我校节能减排工作更上新台阶,同时也为营造绿色、环保校园做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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